中国网5月28日讯(记者 张艳玲)雄安新区将全面妥善解决农村停建住房问题,对房地产开发项目、产业类停建项目、政府投资类停建项目、户口迁入等,出台具体配套政策。
5月27日,雄安新区组织召开专门会议,认真落实《关于持续科学管控和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意见》,全面妥善解决农村停建住房问题,对已明确拆迁村庄内的停建户发放住房补助,停建住房给予补偿后拆除,其他区域内的经审批后可以复工建设(装修),最大程度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。
今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下发的《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提出,要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,赋予雄安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,在创新发展、城市治理、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、率先突破。
意见要求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落实职住平衡要求,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。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。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,严控周边房价,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。
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,新区实施管控以来,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组付出了极大努力,群众给予了最大理解和支持,特别是农村住房停建户克服种种困难,服务新区大局,以实际行动有力支持了新区建设。
目前,新区总体规划已落地实施,开发建设时序已经明确,征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,解决农村停建住房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。为此,新区专门印发通知,从明确政策要求、有序组织实施、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,对解决农村停建住房问题进行了部署安排。
下一步,新区还将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、产业类停建项目、政府投资类停建项目、户口迁入等出台具体配套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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